•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恒太照明:监事会关于调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5-075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219,589,081 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20,203,800 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614,719 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 股分红金额÷
10)÷总股本= 219,589,081*(1÷10) ÷220,203,800 =0.0997208 元。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之“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方法为:

“派息: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2.40-0.0997208=2.3002792(四舍五入为 2.3 元/股)。

综上,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40 元/股调整为 2.30 元/股。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调整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