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920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国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督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姚国进,男,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毕
业于南京大学。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在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
助理职务。2015 年 7 月至 2020 年 5 月在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项目经理职
务。2020 年 6 月至 2023 年 1 月在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务。2023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京师(苏州)律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一、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
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续2次未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独董姓名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亲自参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
会会议
姚国进 7 6 1 0 0 否 3
本人对 2025 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同意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属利益相关方回避表决,同
意提交股东会审议),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我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两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
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名称 意见类型 公告编号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同意 2025-025
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 的议案》
议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1、《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 同意 2025-085
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 联交易的议案》 2025-088
议 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同意 2025-018
员会2025年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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