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920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
于 2013 年 11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0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24 人。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2 家,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房地产、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等,2025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 38,384.97 万元。2025 年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2 家。
2. 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 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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