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920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外部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人民币 6万元/年(税前)。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其年度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实现效益情况以及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二、审议程序
1.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本议案所有委员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2.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三、其他规定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考核周期及实际考核结果定期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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