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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20:13:42 股吧网页版
恒太照明: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920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一、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至 2023
年 5 月期间回购了 1,614,719 股本公司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目前公司已经向5 名激励对象登记 1,000,000 股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鉴于股份回购完成后应当在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后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结合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情况,现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 614,719 股股票进行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20,203,800 股变更为219,589,081 股。

二、因政府机构改革,南通市数据局负责承担南通市行政审批事项,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改为南通市数据局。同时,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照明器具制造”项。

根据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等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相关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条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

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恒太照明 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恒太
股份有限公司按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 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按经审计账面净资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公司目前在南通市数据局注册登记,现
记 , 现 持 有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持 有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6910831708217”的《营业执 “913206910831708217”的《营业执
照》。 照》。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 币
22020.38 万元。 21958.9081 万元。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执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代表人。 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人。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法定代表人。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照明 营范围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照明灯具;从事上述产品和机电产品、消防 灯具;从事上述产品和机电产品、消防设备、通讯器材的进出口、批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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