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920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5)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0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24 人;
(6)2025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4,911.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8,384.9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577.80 万元;
(7)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2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6,278.93 万元,
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审计客户 2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总体评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报告期内,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之间保持良好地沟通,合理规划审计计划,顺利开展审计工作。董事会通过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充分评估并认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工作职责。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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