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太照明”、“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恒太照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本督导期”)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等
1.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阅情况 监管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督促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董事会、股东会会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议材料、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
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协助和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
各项制度。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
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恒太照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对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监督,本督导
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
,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每半年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一
5.现场核查情况 次现场核查,现场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材料,并
进行一次年度现场核查,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
露等规范运作情况。
本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募投项目结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日常性关联交
易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无。
况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建立与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制权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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