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3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2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1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
与约束机制,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与发放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
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并结合公司经营
业绩确定:
(一)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根据股东会确定的金额定期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津贴。
(三)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职务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工资和年终奖三个部分,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界定;绩效工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业绩相挂钩按月发放;年终奖根据公司年度整体业绩达成、以及岗位核心指标完成情况予以考核发放。
第八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津贴根据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年度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发放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
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一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等。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职期间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做出扣减或取消薪酬/津贴、解除职务等处理。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
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三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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