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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3:55:31 股吧网页版
威贸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薪酬的标准与管理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根据股东会确定的金额定期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津贴。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职务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薪酬应预留一定比例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
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第十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津贴根据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三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年度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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