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1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5-062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湖南汉牛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拓展业务的需要,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源海”或“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湖南汉牛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牛物流”或“标的公司”)51%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020.00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1.3、《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上市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同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十二条予以认定,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执行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 1,020.00 万元。标的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6,488,524.05 元、资产净额为 5,800,226.13 元、营业收入为 81,432,814.37 元。公
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965,647,944.37 元,期末净资产总额为 447,907,286.86 元,营业收入为 2,077,052,214.34 元。
单位:元
项目 标的公司 华光源海 占比(%)
资产总额 26,488,524.05 965,647,944.37 2.74%
资产净额 5,800,226.13 447,907,286.86 1.29%
营业收入 81,432,814.37 2,077,052,214.34 3.92%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湖南汉牛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购买股权资产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大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经济开发区普瑞大道南侧金桥国际营销中心
注册地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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