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作为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源海”、“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华光源海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新
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的规定,修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本持续督导期内,华光源海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公司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持
续督导期内,华光源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规范运作;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
在重大违规。
2025 年半年度,华光源海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核查的情
5、现场检查情况 形。2025 年半年度,保荐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每半年对华光源
海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现场核查。
保荐机构对华光源海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参与投资设立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
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 无
情况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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