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5 17:11:15 股吧网页版
雅葆轩: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920357 证券简称:雅葆轩 公告编号:2025-113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强链补链的需要,完善产业链布局,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葆轩”)与铜陵众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铜陵众裕”)拟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铜陵雅葆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雅葆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中:雅葆轩持股 70%;铜陵众裕持股 30%(具体信息,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系新设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
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胡啸宇先生、胡啸天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达到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向投资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等手续,新设公司的名称、地址、具体经营范围等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铜陵众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义安经济开发区安徽铜勤工业园第 20 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 年 12 月 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啸天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900 万元

实缴资本:0 万元

关联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胡啸天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有限合伙人孙昌来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有限合伙人张娟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有限合伙人叶文霞女士为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铜陵雅葆轩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经济开发区铜勤工业园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投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
资金额 股比例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 2,100 万元 现金 认缴 70%

技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众裕创业投资 900 万元 现金 认缴 30%

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铜陵雅葆轩拟建设年产 36 万平方米柔性印制电路板(FPC)项目,项目计划投资约 1.1 亿元,采用“研发——生产——销售”垂直管理模式。

FPC 是电子设备中实现高密度互连的核心组件,凭借轻薄、可弯曲、高可靠性等特性,在安全性、轻量化、布局规整等方面具备突出优势,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医疗设备等领域。FPC 市场前景广阔,项目建成后,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从“柔性连接”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