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2
证券代码:9203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6-006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出具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指定沈一冲先生、栾俊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持续督导期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日,持续督导期尚未届满。
2025年12月,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栾俊先生工作变动,国泰海通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吕锦涛先生接替栾俊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近期,因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沈一冲先生工作变动,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证券决定委派保荐代表人冯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沈一冲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影响国泰海通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此次变更后,国泰海通证券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冯浩先生、吕锦涛先生。公司董事会对沈一冲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 日
附件:
冯浩先生简历
冯浩,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法律职业资格。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负责或参与华塑股份2024年主板定增、花园生物2020年创业板定增、天山生物重大资产重组、雪迪龙2017年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债、明冠新材科创板IPO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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