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9203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5-111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爱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 2 号——季度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 编制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对《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部分进行审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
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继续 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药业”)中成药 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的资金需求,众源药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申请6,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60个月,以其自身拥有的58,370.01 平米土地使用权抵押),同时公司对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出具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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