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9203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5-114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药业”)中成药
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的资金需求,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众源药业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 6,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 60 个月,以其自身拥有的 58,370.01 平米土地使用权抵押),公司对该笔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暂能覆盖
项目资金的需求,招商银行已批复的固定资产贷款 6,000 万元,授信余额为 5,990.10 万元。考虑到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后续的资金需求及贷款期限
60 个月只剩余 42 个月,因此 2025 年 10 月 22 日,众源药业归还贷款 9.9 万
元,并拟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对应抵押合同以及担保合同一并重新签订),贷
款金额 6,000 万,期限 60 个月,众源药业以其自身拥有的 58,370.01 平米土地
使用权抵押,公司对该笔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 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北京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
第 7.1.11、7.1.12 条及公司章程规定,若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则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连
续 12 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为 9,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的比例为 16.2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注册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
注册资本:10,900 元
实缴资本:10,900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佳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13 日
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5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197,602,137.83 元
2025 年 9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82,695,448.27 元
2025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89,167,198.74 元
2025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54.88%
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12,687,984.38 元
2025 年 1-9 月利润总额:-315,787.08 元
2025 年 1-9 月净利润:-315,787.08 元
审计情况:未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源药业因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资金需要,拟向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 6,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为 60 个月,以其自身拥有的 58,370.01 平米土地使用权抵押。
公司为众源药业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责任期间为担保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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