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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2:08:56 股吧网页版
连城数控: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佳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6-021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佳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刘佳星,作为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
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佳星,男,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合作发展与校友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兼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等职务。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在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通讯方式分别出席 1 次董事会会议、列席 1 次股东会会
议,审议内容涵盖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案。报告期内,本人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

独董姓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续2次未 出席股
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亲自参 东会次
数 事会次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刘佳星 1 0 1 0 0 否 0

说明:报告期内,本人以独立董事候选人身份列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分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与提名委员会会议。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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