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6-026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股东的合 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595,666,734.94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08,940,450.93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34,780,44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9,391,217.6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 114,658,175.60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1.08%,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6 年 4 月 22 日,独立董事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
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 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
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之“第一节 财务
会计制度”中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做了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 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 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以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并提交股东会表决: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4、董事会认为不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况。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当年盈利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公司现金流充裕,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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