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6-038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 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 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委托理财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0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包括但不限于在银行、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
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预计购买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 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 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为防范风险,公司将切实执行《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 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安排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报告公司管理层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 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 金投资收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
五、 备查文件
(一)《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二)《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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