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5-090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审议并通
过:
提名魏延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光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晓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魏文筠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362,8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黄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程世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数为 8 人(含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将依据经股东会审议生效后的《公司章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正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有利于保障董事会的正常履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对在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内勤勉履职、尽职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董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等,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魏延田先生、王光强先生、赵晓光先生、张斌先生、魏文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忠先生、程世红先生、李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五、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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