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5-105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及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审
议并通过:
选举蔡习标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25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审议并通
过:
选举魏延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8991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王光强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起生效。该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秦善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4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002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赵晓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6,125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1869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车国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93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3333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灵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蔺志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0,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678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聘任杨佚帆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25日起生效,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为董事会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符合任职要求。
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董事会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前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张斌先生、秦善德先生、赵晓龙先生、张韬先生、车国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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