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370 证券简称: 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6-024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晓英、谭小青、宋朝学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5、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6、2024 年度,信永中和会所为 38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三、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
较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和计划,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信永中和能够围绕审计重点,按照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就重点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进行详细的沟通和交流,保质保量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经综合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恪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保持独立、客观、公正态度,勤勉尽责开展审计工作,按期完成全部审计程序,形成专业审计结论并依规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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