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371 证券简称:欧福蛋业 公告编号:2026-028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
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 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 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 独立董事
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度发放一次,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保险待遇等,其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
(1)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2)内部董事:内部董事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体现绩效结
果导向,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收集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汇总分
析同行业的薪酬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
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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