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21:46:36 股吧网页版
欧福蛋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371 证券简称:欧福蛋业 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5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5、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6、截至 2024 年度末,天职国际合伙人数量为 9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09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99 人。

7、天职国际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50,078.8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193,830.0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1,164.30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4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3,011.25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5 年 11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
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预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保持充分的交流,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3、2026 年 4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天职国际召开了 2025 年审
计报告初稿沟通会。经过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出具的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年度经营
成果、现金流量等。审计委员会将督促天职国际在约定时间内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等文件。

4、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等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欧福蛋业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