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82,861,057.34 元,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5,371,852.05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89,602,964.95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89,602,964.95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0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1,518,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0.5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5 股,
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7,336,620.00 元,转增 4,075,900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股份 851,753 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将用于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计划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召开股东会审议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并完成非交易过户。如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或未能按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则本次权益分派将以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
应调整分派总额。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6,851,689.03 元)共计 42,762,725.84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97.25%,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的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
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之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向股东分配。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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