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基本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工资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业绩实现情况以及其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不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基本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工资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业绩实现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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