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3 16:53:20 股吧网页版
派诺科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派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诺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派诺
科技进行了定期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派诺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祥 联系电话:0755-23934001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国谋 联系电话:0755-2393400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孟祥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3 月 2 日至 2026 年 3 月 3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 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资料;
(3)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
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制度;
(2)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相关文件;
(3)查阅公司委托理财的相关制度和交易资料。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
内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5.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
6.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股东名册。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是否发生变化 √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持股发生变化,是否履 √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 √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查阅公司序时账及银行账户对账单。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不存 √
在异常资金往来
(五)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投资者来访的记录材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取得重要进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