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9203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及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权激励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权激励授予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同意意见。
(三)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公告《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 10 天。公示期满后,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青岛泰德汽车轴承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以及《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 年股权激励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表决权,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五)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
披露了《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完
成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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