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3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春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德股份”)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内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赵春旭,男,197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3 年 9 月,在交通部烟台海上救助打捞局,担任企业
法律顾问;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在烟台大学法学院,攻读研究生;2006
年 7 至今在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2016 年 4月至 2022
年 4月,任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11月至 2024年 7月,任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6月至 2026年 6月,任青岛丰
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7 月至 2026 年 7 月,任青岛豪江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 5 月至今,任泰德股份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
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
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4 次,股东会 2 次,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均亲自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与,认真审阅相关资
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董姓名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2次未亲 东会次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赵春旭 4 4 0 0 0 否 2
2025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
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
人均亲自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会上积极发
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业的意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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