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9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5:《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规定,及《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常设机构为审计部,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收集、整理及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准备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在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负责审计部的全面工作,并根据公司业务规模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同时按公司的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察体系,对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要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任免。
第七条 公司依据规模、生产经营特点,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人员应具备合格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审计经验及人际交往能力,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经董事长批准,可邀请公司以外的专业审计机构、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参与公司的审计工作项目。
第八条 审计部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财务部门临时抽调会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各单位财务部门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抽调。
第九条 从事内部审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审计业务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财务和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掌握审计及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审计经验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三)具备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这种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独立性原则:审计部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二)回避性原则: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内部审计工作;
(三)职业道德原则: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四)保密性原则:内部审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工作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