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0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6:《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经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第六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对公司事业忠诚;
(五)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具有团队精神,有较强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辞职具体程序和办法按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十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提名和聘任程序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四)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
第十三条 公司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如下:
(一)解聘公司总经理,应由公司董事长提出解聘建议,由董事会决定;
(二)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由公司董事长提出解聘建议,由董事会决定;
(三)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解聘建议,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期届满前辞职,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批准,董事会未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 经理人员的义务、职责和分工
第十五条 公司经理人员不得在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