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9:35:07 股吧网页版
佳合科技: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年度,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规定勤勉履职,紧紧围绕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持续推进公司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治理效能,为公司稳健经营筑牢根基。面对国际经贸秩序遭受重创,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的局面,我们积极研判、努力应对、全力克服,上下团结一致、协同奋进,保障了各项重点计划和方针的有序实施。

(一)经营业绩概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800.90万元,同比增长13.74%;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55.38万元,同比减少39.2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96.72万元,同比增长2.07%。

(二)研发创新情况

公司构建了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的创新体系,专注于彩印及水印产品的深度定制开发。基于客户个性化需求,技术团队从结构设计、原料选型到生产实现实施全流程定制解决方案。公司的研发分为先进工艺开发、生产效能优化和产品体系升级三方面。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新增实用型新型专利6项,新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三)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

广德佳联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纸制品胶印、柔印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已完成24,228.19平方米厂房的建设和验收,并于2023年10月投产,2025年,广德佳联实现主营营业收入10,512.7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募投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项目的各个主体工程已完成全部主体结构封顶,后续工程重点将转入室内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及生产设备安装阶段。

(四)权益分派与资本运作

2025年,公司进行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58,350,000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58,70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350,0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

2025年,公司全年未发生相关资本运作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6,205,000股。2025年公司股票交易较往年活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册股东2,809人。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涵盖定期报告、权益分派、募投项目、制度修订、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2025年,公司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
会,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持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2025年,董事会共召集召开1次年度股东会、3次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2025年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决议得到有效执行。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由于公司未在董事会中设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则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