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相关规定,拟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51,609,991.54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7,141,540.54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6,205,000 股,根据扣除回
购专户 350,000 股后的 75,855,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7,585,50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
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 19,255,500.00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77.01%,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包括: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
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
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具体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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