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9:35:24 股吧网页版
佳合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合科技”)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17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100,457 万元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87,229 万元

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7,291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前沟通。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持续沟通审计意见及财务报告信息等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高效地完成审计任务。

3、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以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仲裁、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进行了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4、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国有企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