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9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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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1-6
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BJAA5B0266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民士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民士达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民士达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民士达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BJAA5B0266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7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2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3,637,5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6,908,773.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6,728,726.92元。2023年5月26日,上述认购款项已划转至本公司指定的验资专户内。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7日、2023年5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BJAA5B0210、XYZH/2023BJAA5B0292)。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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