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9
证券代码:920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6-019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9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00人。
6、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2025年4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
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内
部控制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
程中,信永中和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完整、清晰、及时。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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