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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朗鸿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子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
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应召开专门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提出建议。

第二章 薪酬的标准和调整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非独立董事

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或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执行。

(二)独立董事

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式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任职务或岗位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等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的完成情况定期予以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
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第七条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标准缴纳五
险一金,个人按规定承担个人应承担部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或岗位变动等
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给与降薪或不予发放: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
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
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调整薪酬标准,并报董事会和/或股东会批准。

第十一条 经董事会批准可以临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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