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920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7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
刘伟 持股 5%以 24,737,330 16.2121%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上股东 分派转增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减持数 持数量 拟减持 拟减
股东 减持 减持 减持价
量 占总股 股份来 持
名称 方式 期间 格区间
(股) 本比例 源 原因
(%)
刘伟 不高于 2% 集中 自本公告披 根据减 上市前 个人
3,051,714 竞价 露之日起 持时的 取得(含 资金
或大 30 个交易 市场价 权益分 需求
宗交 日后的 3 个 格确定 派转增
易 月内 股)
注:上表总股本以 2025 年 11 月 2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登记数
据为准。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股东刘伟拟在本次公告 30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朗鸿科技: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忻宏、刘伟、黄小军、陈学胜、方洁媛、邵程泽、胡国芳、江志平承诺: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并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不减持公司股票;
(2)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自本人从公司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4)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相应调整,下同),或者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本承诺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将结合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等确定;若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本承诺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相应调整);
(6)如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作出其他监管规定,本承诺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