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鸿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现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920395.BJ
注册资本 15,258.5704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180-1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180-1号
法定代表人 忻宏
实际控制人 忻宏
联系人 陈晓雨
联系电话 15356630907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9月1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北京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20,700,000.00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06,892,673.58元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71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710.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17.0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807,326.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892,673.58元,截至2022年8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计师报字[2022]第ZF11011号)。
三、保荐工作概述
财通证券作为朗鸿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对朗鸿科技的持续督导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主要保荐工作具体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并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提交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1、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督导发行人按照规定召开三会会议并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2、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提交的其他文件;
3、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4、持续关注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督促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承诺;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等事项,核查督导期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发表核查意见;
6、持续关注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股票质押、股东减持、资金占用等重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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