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鸿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朗鸿科技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710.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17.0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807,326.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892,673.58元,截至2022年8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计师报字[2022]第ZF1101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20,700,000.00
项目 金额
减:发行费用 13,807,326.4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6,892,673.58
减: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76,836,836.8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8,490,957.82
2025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8,546,794.6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股票发行业务相关规则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分别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资金专户 账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金余额
杭州朗鸿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06659210668 30,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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