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871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以及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已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实施完毕,拟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和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李芸达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75)和《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6)。
3、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
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根据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买 卖 公 司 股 票 的 核 查 情 况 ,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http://www.bse.cn/)上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80)。
4、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
意的意见。
5、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权益授予价格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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