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专 项 报 告
苏亚锡专审〔2026〕23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大厦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0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js.suya@163.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普特通合殊伙)
苏 亚 锡 专 审〔2026〕23 号
关于对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辅股份”)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苏亚锡审〔2026〕46 号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证监会公告[2021]33 号)的有关要求,常辅股份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常辅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汇总表进行核对,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常辅股份有关的会计资料以及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的情形。
为了更好地理解常辅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
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常辅股份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市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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