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鉴 证 报 告
苏亚锡鉴〔2026〕1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大厦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0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js.suya@163.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普特通合殊伙)
苏 亚 锡 鉴〔2026〕1 号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辅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是常辅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并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重新计算和分析程序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常辅股份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常辅股份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常辅股份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监 管 规 则 》( 证 监 会 公 告〔 2025〕10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9月30日《关于核准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72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新三板精选层),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截至2020年11月3日止,公司通过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5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44,283,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日止,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后,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435.00万股,未发生变动。经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439,839.6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43,160.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10日出具苏亚锡验[2020]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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