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芸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李芸达作为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芸达:男,1974 年 10 月出生,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常州工学院经济与
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
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现南京财经大学)教师,1999 年 7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
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教师,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副院长;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常州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2024 年 1 月至今,任常州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历任国茂股份(603915.SH)、神力股份
(603819.SH)、乐尔环境等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 2026 年 4 月,任常州
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报告
期内全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
独董姓 董事会 席董事 方式出 席董事 事会次 2次未亲 股东
名 次数 会次数 席董事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会次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李芸达 6 4 2 0 0 否 4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专门委员会4次。在工作中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在年报编制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a、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审计委员关于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11项议案;
b、2025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c、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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