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920402 证券简称:硅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5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3.0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则〉》,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由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其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3 名独立董
事,且至少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章 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离职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的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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