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9:53:49 股吧网页版
海希通讯: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9204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5-144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鉴于刘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马志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如马志光先生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
会同意补选马志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提名马志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提名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处罚或惩戒。本次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马志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马志光先生简历

马志光先生,198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中银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10 年 7 月至 2014 年 2 月,
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华中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智慧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总监;2022 年 3 月
至 2024 年 6 月,任中财鼎晟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24 年 7
月至今,任协氢(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24 年 1 月 17 日至今,任
广西东岚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