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9 18:12:20 股吧网页版
海希通讯: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9


证券代码:9204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新能源产业战略布局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希新能源实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希江苏”)使用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孙公司浙江海科芯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光竹山路北侧、绕城北路东侧两山高新共富产业园 1
幢 1 层 7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近日,上述新设全资孙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由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系新设立全资孙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孙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由公司总经理及联席总经理共同审批决定。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新设立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已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于近日核定下发营业执照。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海科芯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光竹山路北侧、绕城北路东侧两山
高新共富产业园 1 幢 1 层 7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 出资比例或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资金额 持股比例

海希新能源实业(江苏)

10,000 万元 现金 认缴 100%

有限公司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为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资产等出资方式。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为设立全资孙公司,无需签订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孙公司是公司从长远战略角度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为公司新能源业务长期发展战略奠定基础,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积极防范上述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五、备查文件
(一)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
(二)浙江海科芯新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