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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3 19:43:21 股吧网页版
海希通讯: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9204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希新 能源实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希江苏”)持有海希智慧能源(浙 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海希智慧能源”)51%股权,海希悦 基(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希悦基”)持有标的 公司 39%股权,杭州蔚斯博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蔚斯博”)持 有标的公司 10%股权。

基于公司未来产业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全资子公司海希江苏将购买海希 悦基与杭州蔚斯博持有的标的公司 49%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50 万元(其 中海希悦基在标的公司中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50 万元,转让价格为人
民币 150 万元,杭州蔚斯博未实缴出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0 元)。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 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 币。”

根据测算,本次购买控股孙公司少数股权事项不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希智慧能源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海希悦基与杭州蔚斯博均为海希智慧能源的少数股东。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 12.1 条关于关联方认定的规定,同时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和审慎原则,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对手方海希悦基与杭州蔚斯博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
次交易金额为 1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经审计总资产的 0.11%,
且未超过 300 万元,尚未达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由公司总经理及联席总经理共同审批决定。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在当地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海希悦基(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仓兴街 1366 号 1 幢 601-9C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 年 11 月 10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悦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李军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咨询策划服务;
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400 万元

实缴资本:0 元

关联关系:海希悦基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的少数股东,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和审
慎原则,公司认为其是公司关联法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杭州蔚斯博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三路 733 号信息港五期
一号楼 214-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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