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44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61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1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61,427.45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10,326.95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8,240.27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7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8,558.97 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致同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事务所就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致同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致同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且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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