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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4:42:07 股吧网页版
驰诚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公司 2026 年度经营需求的情况下, 公司拟定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12,429,165.52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7,544,876.16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55,580,988.67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49,482,203.30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6,098,785.3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5,384,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
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无
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8,538,400 元,转增 25,615,200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 28,242,400.00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45.25%,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第七章、第二节对利润分配作了约定,内容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
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和前款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 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 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为: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间隔:公司根据当年盈利情况,满足分红条件的,进行分红。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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