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20:57:41 股吧网页版
欧普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920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没有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年度,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勤勉履职,认真执行股东会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总结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19.08万元,同比下降24.10%;利润总额为-1,900.84万元,同比增长12.3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50.89万元,同比增长5.64%。受光伏行业阶段性调整、AI检测业务投入期及无人机电站巡检业务尚处培育阶段等因素影响,公司业绩短期承压,但核心技术与业务布局持续夯实,为后续恢复增长奠定基础。

(二)行业运行情况分析

2025年全球光伏装机保持增长,但国内产业链价格竞争加剧、产能阶段性过剩。公司业务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光伏行业面临全产业链产能过剩,下游资本开支大幅缩减,技术迭代加速,新建扩产需求延后;光伏行业技术路线从P型向N型、TOPCon、HJT、IBC快速切换,新制程检测标准提升、设备兼容性要求提高,下游厂商观望技术路线,暂缓老旧设备替换以及贸易摩擦导致海外市场拓展增量贡献有限等多重挑战。

公司依靠光伏行业头部企业加速智能化升级,AI视觉检测改造项目有所提升,
AI检测渗透率持续提升,凸显核心算法与全场景光伏检测解决方案的企业竞争优势。同时公司依托无人机光伏检测技术积累,光伏电站低空智能检测相关业务尚处局部落地阶段,未来增长潜力较大。

随着光伏行业出清、AI视觉检测解决方案规模化落地、无人机电站检测业务商业化提速,公司业绩有望逐步修复。

二、董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已形成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治理架构清晰。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重大事项均依法经股东会审议决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有效提升决策的专业性与科学性;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与管理能力,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和职责分工履行经营管理职责。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及人员均依法合规运作,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现治理机制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职责与义务。

公司严格遵循北交所监管要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公司规范、高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会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内部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运行情况

1.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围绕定期报告审议、重大事项决策、公司治理优化及激励机制建设等重点事项开展工作。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议题 会议时间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2025年2月10日
第四次会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年4月25日
第五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